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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严格临时用地使用管理 最长不得超4年

发稿时间:2018-08-20 08:26:27 来源:江西日报 中国青年网

  8月15日,记者从省国土资源厅获悉,为保护土地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合法权益,我省从临时用地期限、选址、审批等环节入手,进一步严格临时用地使用和管理。临时用地批准的使用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最多延期1次,延期时间不超过2年。临时用地使用者应当按照约定用途使用土地,并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

  省国土资源厅要求,各地要切实把好临时用地选址关,对临时用地的位置、面积、期限和破坏程度等进行科学论证,严格控制或减少临时用地对土地资源的破坏,尽可能选择使用未利用地,不占或少占耕地。临时用地原则上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临时用地单位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对被使用土地的使用权人进行补偿,补偿内容应明确写入临时用地合同。临时用地期满后,土地复垦义务人应当按照土地复垦方案开展土地复垦工作。严禁项目建设单位随意扩大临时用地使用规模。对未经批准、改变临时用地用途、临时用地期满拒不归还土地或拒不履行复垦义务的,各地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依法进行处理。(记者郑荣林 实习生伍悠扬)

责任编辑:zy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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