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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超量携带物品入境 可能构成刑事犯罪

发稿时间:2018-09-28 08:48:00 来源:西安日报 中国青年网

  9月18日,在由香港飞往西安的航班上,西安海关在无申报通道破获一起旅客超量携带奢侈品涉嫌走私案。经现场清点,该名旅客携带价值37万元各类首饰39件,已涉嫌走私。21日,西安海关对该案立案侦查,该案已涉嫌走私普通货物罪,嫌疑人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据了解,该案已是今年以来西安海关破获的第3起旅客超量携带奢侈品涉嫌走私案。西安海关缉私局副局长郭卫东介绍,根据进境居民旅客从境外携带物品进境的监管规定,个人从境外获取的自用物品总值在人民币5000元以内,海关予以免税放行。对超出自用、合理数量范围的进境物品一律按照货物处理。其中“自用、合理数量”是指旅客或者收件人本人自用、馈赠亲友而非为出售或者出租的物品,并由海关根据旅客或者收件人的情况、旅行目的和居留时间所确定的正常数量。

  对违反规定携带禁限物品、限值物品、限量物品等未按照规定主动申报或伪报、瞒报的进出境旅客,将会面临移交海关缉私部门处理的后果,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将追究刑事责任。

  时值国庆长假来临,西安海关再次提醒广大进出境旅客,依法主动向海关如实申报是每一位进出境旅客应当履行的法律义务,切莫逞一时之侥幸偷逃国家税款。(记者 冯晓瑞)

责任编辑:zy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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