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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严查执业药师“挂证” 一经查实撤销证书

发稿时间:2019-03-27 08:45:00 来源:新华网 中国青年网

  新华社石家庄3月26日电(记者秦婧)记者26日从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结合省内开展的非法渠道购销药品专项整治行动,河北将组织开展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挂证”行为监督检查。

  据了解,“挂证”是指以获取报酬或谋取其他利益为目的,将本人持有的执业资格证书违规提供给非工作单位使用的行为。

  据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人介绍,各级药监部门将督促企业于4月30日前完成自查整改,并向属地监管部门提交自查整改报告。凡企业存在执业药师“挂证”行为、不能在岗履职的,立即整改或4月30日前主动申请注销《执业药师注册证》。

  在自查基础上,各地药监部门将于5月1日起全面开展执业药师“挂证”行为监督检查。凡检查发现查实药品零售企业存在执业药师“挂证”的,撤销其GSP认证证书,并通报当地医保管理部门,实施联合惩戒;凡检查发现药品零售企业未按规定配备执业药师的,按照《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八条规定依法查处,并列入年度重点检查对象,进行跟踪检查或飞行检查;凡检查发现药品零售企业未按规定销售处方药的,依据《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处罚。

责任编辑:胡静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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