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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绝犯罪!山东首起软暴力催债刑事案件开庭审理

发稿时间:2019-04-24 09:18:00 来源:法制日报 中国青年网

  山东首起软暴力催债刑事案件开庭审理

  被告人在债务人父亲葬礼上穿红衣播喜乐放鞭炮

  本报记者  徐鹏

  报通讯员 李明 王云伟

  泼油漆、拉横幅、在葬礼上播放音乐……近日,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涉恶势力犯罪案,被告人张某等6人使用典型“软暴力”违法手段催收债务。这是自“两高两部”出台《关于办理实施“软暴力”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后,山东开庭审理的首起“软暴力”催债刑事案件。

  庭审中,长清区人民法院院长毕惠岩、长清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文分别担任审判长和公诉人。

  根据长清区检察院指控,张某自2014年以来从事高利贷业务,为向金某追索欠款,2016年11月,张某在长清区金某住宅大门、西墙喷涂“金某还钱。张某”;2016年9月18日至20日在金某之父金某某葬礼时,张某等人用大喇叭喊“金某还钱”、在葬礼外聚集、放鞭炮、播放音乐、拉横幅,直至葬礼结束。同年9月20日上午,经公安人员出警批评制止后,张某等人继续实施这些行为。

  金某证实,自己曾分两次向张某借款9万元,每月仅还利息就一万多元,后来利滚利需还款200多万元。因无法还清欠款,金某躲到广东省深圳市。

  妻子因此与其离婚,没多久其父亲去世,落得家破人亡。金某自述称:“我家里大门都被焊死了,父亲出丧也没敢回去。”

  村里多位证人证实,在金某父亲的葬礼上,张某等人放上小喇叭,播放音乐“好日子”;出丧当天,张某团伙成员苑某某在现场穿着红色衣服。有证人提及,张某等人想把收账的礼钱拿走,后来看礼钱不多而放弃。

  对于公诉机关指控,张某庭审现场称,在金某父亲葬礼上,他并未与金某家属发生纠纷。

  根据指控,为了向被害人郝某追索债务,张某于2016年3月11日纠集多人将郝某自行车店内的自行车强行拉走。当日12时30分许,张某还违背郝某表弟董某意愿,强行将董某拉走,逼迫其给郝某父亲打电话,催促郝某父亲还款。之后,张某向郝某父亲索要拖运费22200元、送还自行车的“押送费”1500元。张某向郝某父亲共勒索财物23700元。

  检察机关还指控称,2015年以来,张某、贾某某、苑某某、姚某某等人交叉结伙,向张某某、安某某等人实施了在其住宅上泼油漆、砸窗户、非法拘禁等违法行为。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张某、贾某某、苑某某、姚某某等人,经常纠集在一起,以喷字恐吓等手段,多次实施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拘禁等违法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已形成以张某为首的恶势力组织。

  当天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今年4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办理实施“软暴力”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王文介绍,意见明确了“软暴力”违法犯罪手段通常的几种表现形式,其中一条即为扰乱正常生活、工作、生产、经营秩序的手段,包括但不限于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破坏生活设施、设置生活障碍、贴报喷字、拉挂横幅、燃放鞭炮、播放哀乐、摆放花圈、泼洒污物、断水断电、堵门阻工,以及通过驱赶从业人员、派驻人员据守等方式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厂房、办公区、经营场所等。张某等人的违法活动中,许多都符合这一表现形式。

责任编辑:耿立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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