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新闻|图片|评论|共青团|温暖的BaoBao|青年之声|青春励志|青年电视|中青校园|中青看点|教育|文化|军事|体育|财经|娱乐|第一书记网|地方|游戏|汽车

长江经济带污水处理将推行差异化收付费

发稿时间:2020-04-11 07:40:00 来源:经济日报 中国青年网

  本报北京4月10日讯 记者顾阳报道: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态环境部、水利部今日联合印发《关于完善长江经济带污水处理收费机制有关政策的指导意见》,旨在有效利用价格杠杆加强和改善长江水污染防治,进一步完善污水处理成本分担机制、激励约束机制和收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健全相关配套政策。

  污水处理是水污染防治的关键环节,是推动长江经济带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重要举措。加快完善长江经济带污水处理收费机制,合理制定和调整收费标准,更好发挥价格杠杆作用,引导资源优化配置、实现生态环境成本内部化,倒逼生产方式转型和生活方式转变。

  《指导意见》提出,将严格开展污水处理成本监审调查,健全污水处理费调整机制。部署长江经济带省份全面开展污水处理成本监审调查工作,按照长江水污染防治目标要求,根据成本监审调查情况,以补偿污水处理和运行成本为原则,在综合考虑地方财力、社会承受能力基础上,合理制定污水处理费标准,并健全污水处理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

  《指导意见》明确,推行差异化收费与付费机制。鼓励探索分类分档制定差别化收费标准,促进排污企业污水预处理和污染物减排。建立与处理水质、污染物削减量等服务内容挂钩的污水处理服务费奖惩机制。对污水处理厂免收电价容(需)量费,污水处理厂可自愿选择执行峰谷分时电价或平段电价,支持污水处理企业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鼓励污水处理企业综合利用场地空间,采用“自发自用、余量上网”模式建设光伏发电项目。

责任编辑:glj
相关新闻
加载更多新闻
热门排行
热 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