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福建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修改《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根据修改后的条例,福建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多项生育支持措施在立法层面予以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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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台记者 黄珊 祝镜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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