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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为龙江妇女撑起“法律保护伞”

发稿时间:2019-04-18 13:46:00 来源: 中国青年网

  中国青年网哈尔滨4月18日电(谢景强 张明超)近日,黑龙江省精神文明办、司法厅和妇联联合组织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法律援助惠民生?助力巾帼奋进新时代”专项活动,通过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和形式多样的法律援助活动,维护了妇女群体的合法权益,增强了妇女群体的安全感、幸福感和获得感。

  活动期间,黑龙江各地广泛开展宪法、反家庭暴力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法律援助机构工作人员深入社区、农村,通过开展法律咨询、发放宣传品等多种形式,引导广大妇女自觉遵法、学法、守法、用法,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自身权益,营造全社会共同维护妇女权益的社会氛围。

  牡丹江、佳木斯、大庆、鹤岗市等地开展“三八”妇女维权主题日专题讲座和宣传活动,将法治宣传和法律援助维权服务送到广大妇女身边。齐齐哈尔市司法局会同律师行业、律师协会组成学雷锋暨法律援助专项活动走访慰问宣传队,将“法律援助惠民生?助力巾帼奋进新时代”主题宣传与“弘扬雷锋精神”主题党日活动有机结合,看望慰问了SOS儿童村师生。

  绥化市组织“社区、村妇联主席上讲台—普法宣传行动”、“蒲公英法律知识宣讲”、《反家庭暴力法》知识讲座等活动。

  同江市开展法律援助活动。 谢景强 摄

  各地积极制定妇女法律援助措施,开通妇女维权绿色通道,保障广大妇女的合法权益。一是对年老病残、下岗失业、因病致贫、单亲特困等妇女群体给与重点关注,简化程序,优先受理,优先审核、优先指派;二是对行动不便的妇女申请援助实行电话预约、网上预约和上门服务;三是对70岁以上和“三无”妇女(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赡养人和抚养人)、享受低保待遇、特困供养待遇、有特殊的困难的妇女以及因家庭暴力、虐待、遗弃主张权利的妇女申请法律援助,一律免予经济困难审查,直接给予法律援助,努力实现“应援尽援”。

  齐齐哈尔开展法律援助惠民生活动。 谢景强 摄

  哈尔滨市在窗口案件受理案件过程中,遇有涉及妇女维权案件,开辟绿色通道,特事特办,免于经济困难审查,并在一个工作日完成审批,指派工作经验丰富的律师协助维权,确保妇女获得及时、充分的维权服务。

  牡丹江市出台了服务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19条措施,与市妇联联合启动服务女性民营企业家和民营企业优化营商环境系列活动。针对民营企业中女性困难员工涉及婚姻家庭、抚养、赡养、收养、继承、劳动争议、劳动合同、涉农等纠纷提供优质便捷法律援助服务,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了良好法治环境。

  鸡西市进驻市总工会,设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使法律援助第一时间介入纠纷,法律服务延伸到了妇女权益保护的第一线。黑河市坚持“调解优先”,开展非诉讼法律援助工作,侧重通过多种调解措施化解矛盾纠纷,协调多方共同对案件进行调解。

  据了解,此次活动,全省共开展宣传活动186场次,为妇女提供法律咨询44919余人次,受理妇女维权案件121件,发放妇女法律援助宣传资料16400余份。

责任编辑:genglij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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