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冰雪运动纳入中小学体育课、免费开放体育设施、健身房“跑路”纳入失信惩戒……3月27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的《河北省全民健身条例》,对这些内容作出法律安排。这是我省首部对全民健身作出专门性规定的法规,也是首次为普及冬奥冰雪运动立法。条例将于2020年5月1日起施行。
举办北京冬奥会,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决策、亲自推动的国家大事。扎扎实实推进冬奥会筹办,我省力争到2022年参与冰雪运动人次达到3000万以上。助推冰雪运动发展,条例首次以法律形式,对推广普及群众性冰雪体育活动作出规定。条例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因地制宜加强冰雪场馆设施建设,培育群众性冰雪运动品牌赛事活动,发展滑冰、冰球、滑雪等冰雪健身项目,促进冰雪产业发展。
条例还对青少年冰雪运动作出规定。条例提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体育主管部门应当通过组织开展青少年冰雪、足球、武术等竞赛活动,因地制宜建设冰雪、足球、武术等特色学校和特色运动场地等方式,推动冰雪、足球、武术等运动普及发展。有条件的中小学可以将冰雪、足球、武术等运动项目列入体育课教学内容。
破解群众健身场地不足等难题,条例对设施建设设专章予以规范。条例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全民健身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公共体育设施用地要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加大对农村地区和城市社区等基层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的投入,特别是扶持农村地区的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对老旧小区改造,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配套建设全民健身设施。此外,还规定公共体育设施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公众免费或者低收费开放,鼓励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内部的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
健身房频“跑路”,消费者维权难。针对这一问题,条例明确了监管主管部门,规定市场监督管理、体育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体育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首次引入信用惩戒,规定经营者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外,将其失信行为记入信用档案,失信信息向本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归集,并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记者周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