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在多渠道筹措资金支持疫情“阻击战”的同时,青海省财政厅及时制定财税政策助力企业复工复产,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
返还失业保险,稳定企业岗位,分两批安排企业稳岗返还资金1.2亿元,用于企业发放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等,累计惠及参保企业4899家、职工28.68万人。将中小微企业裁员率放宽至不高于上年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30人以下参保企业裁员率不超过参保职工总数的20%,即可享受稳岗返还政策。将稳岗返还政策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弥补企业人员支出成本,缓解运转压力。
减免房屋租金,明确疫情期间减免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承租省级行政事业单位房屋场地租金,减免期限暂定为6个月,预计减免租金约400万元。
加大降税力度,对我省14家单位进口的37种防控疫情物资免征进口关税。暂缓对医院等参与防控防疫的单位和人员开展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支持口罩、酒精生产企业转产扩产和复工复产,优先办理增值税留抵退税。自3月1日至5月底,将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征税率由3%降低至1%,预计为我省小规模纳税人减税2亿元左右。对已申报缴纳税款的纳税人,及时办理了退税,预计为相关行业减免增值税1亿元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