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西宁4月29日电 (鲁丹阳)记者29日从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获悉,日前该局与城中区人民检察院出台了青海省首个《关于建立城市管理领域检察监督(公益诉讼)和城市管理执法联动机制的意见和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
《实施办法》从案件线索的发现和移送、加强办案协作、诉前检察建议、公益诉讼、工作机制五个方面对执法联动提出要求。
《实施办法》规定,城中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与城中区人民检察院每半年召开一次工作联席会议,就信息共享、案件移送、受理、办理、协作等问题进行交流、沟通协商,建立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联席会议制度。
在业务培训方面,建立联合培训机制,城中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与城中区人民检察院可以采取讲座、研讨、邀请参与系统培训等形式增强培训交流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同时,城中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与城中区人民检察院建立普法宣传合作机制,共同围绕城市治理的重点领域加强普法宣传工作,适时邀请新闻媒体专题报道城管执法、检查监督(公益诉讼)等方面的工作成效,营造良好的法治舆论环境。
《实施办法》的出台加深了城中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与城中区人民检察院对彼此工作职能与职权的认识,构建了双方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领域的协作机制,为进一步加强中区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工作、破解城市管理难点问题奠定了基础。(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