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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全面实施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 如何报、报多少?

发稿时间:2020-05-09 10:07:00 来源: 河南政府网

  哪些人可享受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待遇?如何报销,报销比例是多少?5月8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医保改革 惠及民生”新闻发布会,会上河南省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峻峰就相关问题回答记者提问。

  王峻峰介绍,为有效减轻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医疗费用负担,省医保局、省财政厅、省卫健委、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19年11月5日联合下发了《河南省完善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将参保城乡居民中高血压、糖尿病患者门诊用药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并就保障对象、药品范围、定点范围、保障水平、实施时间、政策衔接、就医服务、部门分工和监测考评机制等内容进行了明确。

  全国最先实施高血压、糖尿病用药保障的6省之一

  王峻峰介绍,2019年11月22日,郑州市率先实施参保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随后,开封、濮阳、安阳等省辖市陆续实施,我省成为全国最先实施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的6个省份之一。截至2020年4月30日,全省高血压就诊62645人,84456人次,降血压药品总费用445.4万元,政策范围内费用416.2万元,医保报销245.7万元,政策范围内费用报销比59%;糖尿病就诊25909人,36825人次,降血糖药品总费用260万元,政策范围内费用234.6万元,医保报销费用135.6万元,政策范围内费用报销比57.8%。

  目前,全省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均已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全面实施了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全省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医保门诊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参保人员获得感、幸福感进一步增强。

  适用范围:需用药但未达到慢性病鉴定标准的患者

  《方案》明确,参加河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经规范诊断确诊为高血压、糖尿病,需采取药物治疗但未达到参保地居民医保门诊慢性病鉴定标准的患者可享受此政策。已被纳入慢性病管理的高血压、糖尿病患者,仍按照原政策执行,不重复报销。

  报销范围:国家新版医保药品目录中的门诊降压降糖药物

  高血压、糖尿病报销范围是国家新版医保药品目录中的门诊降血压或降血糖的药物。并按要求优先选用目录甲类药品,优先选用国家基本药物,优先选用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品种,优先选用集中招标采购中选药品。

  报销比例:政策范围内费用报销超五成

  高血压、糖尿病就医范围与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保持一致、统一管理,以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为依托,原则上以乡级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村级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站)为主,可不设起付线,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要达到50%以上,由居民医保统筹基金支付。(记者 申华)

责任编辑:徐彩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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