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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发布就业岗位5万余个 吸引大学毕业生和技能人才创业就业

发稿时间:2020-06-24 09:53:00 来源: 中国青年网

  中国青年网南昌6月24日电(记者 邓洪海)自2018年4月,南昌市出台了“人才新政22条”,如今两年过去,南昌再次出台“人才10条”,重点面向35周岁以下大学毕业生和技能人才。

  6月22日,南昌市发布《关于支持大学毕业生和技能人才来昌留昌创业就业的实施意见》(简称南昌“人才10条”)。计划吸引百万大学毕业生和技能人才在南昌创业就业。目前,南昌市共征集到来自63个行政机关、257家事业单位、185家国有企业以及2477家民营企业的就业岗位需求53788个,其中行政机关提供岗位1173个,占比2%,事业单位提供岗位3008个,占比6%,国企提供岗位3408个,占比6%,民营企业提供岗位46199个,占比86%

  南昌“人才10条”主要以落户有奖励、就业有补贴、创业有扶持、购房有实惠、岗位有保障等方面支持大学毕业生和技能人才来昌留昌创业就业。

  对于大学毕业生(含驻昌院校在校大学生)和技能人才首次将户口迁移至南昌(含集体户口)的,就一次性发放1000元落户奖励。

  对于大学毕业生和技能人才落户南昌,录用在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或与驻昌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并首次在昌缴纳社保的,按全日制博士5万元,全日制硕士及高级技师(一级)3万元,全日制本科及技师(二级)2万元,全日制大专及高级工(三级)1万元的标准给予每人一次性就业、安家、租房等生活补贴。

  为给广大人才在昌创业就业提供安居保障,“人才10条”提出解决人才住房问题3个政策,一是凡在南昌创业就业并缴纳社保满2年的人才,不受年龄和户籍限制,可以在本市辖区内包括限购区购买首套商品住房。

  对于在昌创业的人才在南昌稳定经营2年以上或在民营企业就业并缴纳社保满2年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含高级技师),在昌首次购买商品住房的,分别给予10万元、6万元购房补贴。

  支持县区(开发区)在人才集中区域建设租赁型人才公寓,面向“重点产业、重点企业、重点人才”建设产权型人才住房。

  此外,针对“985”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生来昌创业就业的,将按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标准和条件,给予生活补贴和购房补贴。

  对于大学毕业生和技能人才在南昌创新创业的扶持也不小,凡大学毕业生和技能人才在昌创办企业除享受落户奖励和生活补贴外,还可按要求申请30万元-600万元不等的创业融资扶持。

  面对出台的诸多人才政策,此次南昌市还为人才提供优质的就业岗位。为此“人才10条”中,还将对企业提供就业岗位并成功录用大学毕业生和技能人才的,按照全日制本科(技师)以上3000元/人、全日制大专(高级工)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企业提供就业岗位补贴。

责任编辑:徐彩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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