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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石家庄市将肺动脉高压纳入医保门诊特殊病管理

发稿时间:2020-10-26 05:13:00 来源: 河北新闻网

  河北新闻网讯(河北日报记者霍相博)近日,石家庄市医疗保障局发布通知,肺动脉高压将纳入石家庄市医保门诊特殊病管理。

  根据通知,城乡居民医保、城镇职工医保门诊特殊病增加肺动脉高压病种,医保基金支付肺动脉高压特殊病一年的门诊医疗费,不设起付标准,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支付比例为80%,从参保缴费的第二年起,每增加一个缴费年度,支付比例增加1个百分点。2017年以前有此政策规定的,最高不超过8个百分点;2017年及以后连续参保缴费的,最高不超过8个百分点。城镇职工医保支付比例为90%,参加公务员医疗补助人员医保支付比例为95%;谈判药品需要先自付20%。

  同时,多项内容纳入保障医疗费用范围。其中药品包括波生坦、马昔腾坦、司来帕格、利奥西呱。诊疗项目包括超声心动图、心电图、胸部X线或胸部CT;血常规、肝功能、肾功能、心肌酶、凝血功能、BNP或NT-proBNP、血气分析、抗核抗体等风湿免疫相关指标。

  此外,认定方面,肺动脉高压实行医保“三定”管理,即定医疗机构、定责任医师和定药店。通知对肺动脉高压责任医师的遴选标准及申报、肺动脉特药责任医师的职责、定点医疗机构的遴选标准及申报、定点医疗机构的职责等方面作出说明。首批认定备案、就医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及责任医师为河北省人民医院心血管内六科王学超、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心脏外科李小兵、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呼吸与危重症二科袁雅冬、河北省儿童医院新生儿科马莉。针对群众购药需求,将按照相关规定适时开通定点药店购药保障。

责任编辑:姜文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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