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网

地方

首页 >> 地方资讯 >> 正文

【学习民法典】《民法典》之网购维权

发稿时间:2020-11-09 15:12:00 来源: 建宁检察

  网购维权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网络购物逐渐取代传统消费模式,成为人们日常消费的主要途径,由此引发的纠纷也越来越多。今天,我们来说一说网购纠纷,如何维权?

  

  一、买到假货,怎么处理?

  01

  案例简介

  小杨在一家网店网购了3根品牌数据线,店家承诺原厂正品。可小杨收到货后充电、上传数据都不太好用,就起了疑心。小杨拿着数据线去了该品牌的专卖店找工作人员检查了一下,发现这些数据线全是假的。小杨非常气愤,当即到派出所报了案。民警根据网购信息,锁定了山东的这家网店,上门一查,从仓库里搜到5000多根假冒华为数据线!经查,网店老板李某见售假利润高,便以每根1.5元的价格购进仿冒数据线,再以将近8块钱的高价网上售卖,一年多就卖了上万根,网店的营业额已达到12万元左右。网店业主李某因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已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

  

  02

  法条链接

  第五百八十二条 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第六百一十七条 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买受人可以依据本法第五百八十二条至第五百八十四条的规定请求承担违约责任。

  

  03

  维权贴士

  1、找卖家协商。网购到假货时,买家找卖家协商,买家可以要求卖家按照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2、假货致人损害要求赔偿。买到假货造成了人身伤害。卖家应当赔偿买家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

  3、网站平台投诉。网购家电、首饰、手机等高额消费,消费者要保留好产品照片、聊天记录、交易记录等相关记录,遇到纠纷可以向购物网站的客户服务部门,进行投诉或举报。涉嫌刑事犯罪的,应当向公安机关报案。

  

  二、网购遇纠纷,上哪儿起诉?

  01

  案例简介

  某公司推出庆五一名牌手表一折起的促销活动,陈某为赠送亲朋好友,下了11份订单。但几天后,该公司客服短信通知因无现货,要求陈某某取消订单。陈某起诉该公司,并主张合同已成立。该公司则依据《用户协议》中的条款主张合同未成立。

  02

  法条链接

  第四百九十一条 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要求签订确认书的,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当事人一方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发布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符合要约条件的,对方选择该商品或者服务并提交订单成功时合同成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9条 购销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有约定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的,以交货方式确定合同履行地。采用送货方式的,以货物送达地为合同履行地;采用自提方式的,以提货地为合同履行地。

  

  03

  维权贴士

  1. 通过信息网络购买商品或者服务的,买家选择该商品或者服务并提交订单成功时合同成立。

  2. 卖家提供的合同里有管辖协议条款,买家购物时选择同意,则应到协议约定的管辖法院起诉。但如果卖家没有采取合理方式提醒消费者注意,该协议管辖约定无效。

  3、对合同纠纷管辖法院没有约定的,由卖家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买卖双方对合同履行地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没有约定的,快递送货的网购商品,买家收货地即为合同履行地。自提的,提货地为合同履行地。

  三、遇到价格欺诈,怎么维权?

  01

  案例简介

  某品牌服饰网上旗舰店推出“满300送100”促销活动,王某在该旗舰店购买衣服、裙子、正品女包等共计500元。该品牌旗舰店返给王某5张20元的优惠券,但每张优惠券需购买200元才可以使用。

  02

  法条链接

  第七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五百条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

  《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

  第三条 价格欺诈行为是指经营者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形式或者价格手段,欺骗、诱导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行为。

  《网络交易价格举报管辖规定(试行)》第四条:受理、办理网络交易价格举报遵循行为发生地管辖原则。网络交易进行时,被举报经营者所在地即行为发生地。

  被举报的网络交易价格行为系电商实施,由电商所在地价格主管部门管辖。

  被举报的网络交易价格行为系平台实施,由平台所在地价格主管部门管辖。

  被举报的网络交易价格行为系平台和电商共同实施,由平台所在地价格主管部门管辖。

  03

  维权小贴士

  1、买家可以索赔。卖家采取返还有价赠券方式销售商品时,有价赠券在使用上含有附加条件时,但没有提示买家注意,属于价格欺诈。价格欺诈是违背诚实信用的行为,买家可以向卖家索赔。

  2、买家可以投诉、举报或者起诉。遇到价格欺诈,买家与卖家协商不成,除了向平台进行投诉外,还可以根据实施欺诈的主体不同向物价部门投诉或者拨打价格举报热线、登录价格监管平台进行举报。也可以不经投诉,直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责任编辑:姜文山
加载更多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