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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州两名干部被实名通报

发稿时间:2021-05-10 09:40:00 来源: 江南都市报

  江南都市报讯 全媒体记者舒晓燕报道:近日,抚州通报查处的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抚州市崇仁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梅抚良等人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吃请、旅游等活动安排问题。2017年6月,原县环保局经班子会议研究,决定选取5家第三方检测公司作为备案检测公司,并安排时任副局长的梅抚良为组长,局监察大队大队长吴卫民、局环境审批股负责人刘国东、局污控股负责人艾志刚等3人为成员考察组对注册地在南昌的7家检测公司和杭州一家检测公司进行实地考察,并确定名次。考察期间,考察组接受了南昌其中一家公司的住宿安排1晚;在杭州考察时,考察组等人接受杭州某检测公司宴请2次和住宿1晚,并使用该公司车辆送至西湖游玩。2021年4月,梅抚良被立案调查,吴卫民、刘国东、艾志刚等3人受到诫勉处理。

  六家桥乡敬老院报账员周国经同志违反公务接待有关规定、工作日中餐饮酒问题。2021年2月,乡敬老院请工人周某维修敬老院围墙,周国经违规在公务接待列支宴请粉刷敬老院维修工人周某费用140元;2021年3月4日(工作日),乡敬老院请电工黄某帮助维修照明电路,周国经违规在公务接待列支宴请电工黄某费用80元,并在此次宴请中饮用自带白酒,且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交警查获。2021年3月,周国经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责任编辑:D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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