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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乡办理江西省首起违反《个人信息保护法》行政处罚案

发稿时间:2022-08-13 23:29:00 来源: 临川晚报

  晚报讯 连日来,江西省抚州市东乡区公安局网安大队以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为抓手,充分发挥网安部门监督管理执法职能,并于8月3日办理全省首起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行政处罚案件。

  据悉,在对辖区的智能安防小区网络安全开展监督管理专项执法检查时,东乡区公安局网安大队查实东乡某物业服务公司存在未落实制定内部个人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对个人信息未实行分类管理、未加密、未去标识化,信息系统存在弱口令等问题,个人信息存在泄漏风险。为此,网安大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有关条款,对该物业服务公司作出限期整改并处警告的行政处罚。(王晶)

责任编辑:邓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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