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起,全省实施企业年报“多报合一”改革。为确保改革政策迅速落地见效,市市场监管局推出多项有力措施,全力打造营商环境的“市场监管品牌”。
全面落实“多报合一”改革政策。该局与国家税务总局石家庄市税务局联合发布《关于扎实推进企业年报“多报合一”改革工作的通知》,2023年1月1日,启动企业年报“多报合一”改革。凡在我市办理涉税事宜的企业,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北)实施市场监管部门企业年度报告信息(简称“企业年报”)和税务部门企业财务会计报表(简称“税务年报”)相关信息的“多报合一”。企业只需填报一次年度报告,无需再向多个部门重复报送相关信息,即实现涉及市场监管、人社、税务、海关等事项年度报告的“多报合一”。
大幅提升企业年报服务便利度。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北)开设企业年报“多报合一”入口,打通市场监管局和税务局两个年报系统的用户体系,企业通过电子营业执照或者数字证书一次登录,即可完成“多报合一”。同时,采取“数据同源、信息共享”的方式,实现页面嵌套、流程整合、步骤衔接、无缝导流,企业结合实际予以核对确认或调整修改后,依法在规定时限内完成企业年报的报送公示,确保财务数据同源,有效规避企业信用风险。搭建企业年报数据管理平台,市场监管、税务、人社、海关部门共享历史纳税、社保数据、部分财务报表数据、外资数据、公示系统年报、报关等数据,可满足各部门年报数据统一管理、共享和应用需求。
顺势推进柔性执法信用监管并行。深入开展企业“多报合一”相关信息部门联合随机抽查,依法依规查处企业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同时将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等同步推送至税务、人社等各相关部门,各部门间建立企业异常状态比对机制,提升信用联动惩戒和信用联合修复工作效能,加大部门联合惩戒力度。同时,积极引导企业落实企业年报主体责任,实施柔性执法监管,年内对于一年未年报的企业,以惩戒警示手段为主,依法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加强信用约束和教育引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