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苏怡)清明节前夕,省财政厅下达2023年省级补助资金400万元,支持全省6市9处省级烈士纪念设施的堂馆、碑亭、塑像等修缮工作,并从预算指标下达、资金使用方向、绩效监督管理等方面明确规定,要求相关市按照项目规划,做实做细,确保维修改造工作高质量完成。
为进一步提升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水平,推动弘扬先烈革命精神、牺牲精神和传承红色文化基因这一重要载体建设,全省各级财政部门始终高度重视对烈士纪念设施维修改造的资金投入。2021年至2023年间,省财政厅累计下达专项资金1200万元,共支持全省9市21处省级烈士纪念设施提质增效。省财政厅通过合理确定绩效目标、全面实施绩效运行监控、科学开展绩效评价和切实强化结果运用,压实项目维修改造成效、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