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获悉,近年来,陕西省财政厅主动发挥职能作用,大力支持文物保护利用,近5年全省文物保护累计支出126亿元。
明晰财政事权,持续加大资金投入。制定出台文物保护领域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建立分级分类保障机制。全省文物保护支出从2018年24.65亿元增长至2022年27.52亿元,省级文物保护专项资金从0.8亿元增长到1.5亿元,积极争取中央资金16亿元,近5年全省文物保护累计支出126亿元,为文物保护提供了坚实保障。
坚守保护第一,切实保障文物安全。建立抢救和预防性保护财政保障机制,近年来,累计安排30亿余元,支持重点文物保护修缮工程300余项、抢险加固60余项、安防工程300余项,修复文物2.4万余件(组),国家、省级和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分别增长15%、35%、40%。支持革命文物保护修缮和集中连片保护,创建首个国家级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
深化文化传承,构建文明标识体系。健全完善考古工作保障机制,每年安排5000余万元,支持重大考古发掘,近年有13项考古项目入选“全国十大考古新发现”。多渠道筹措资金,支持西安碑林博物馆、秦始皇帝陵博物院、黄帝陵文化园区建设,推进长城、长征、黄河国家文化公园(陕西段)建设,支持汉长安城、唐大明宫等大遗址保护展示,打造中华文明精神标识。
坚持守正创新,推进文旅融合发展。每年统筹资金3亿元,支持新建改扩建博物馆及举办高水平陈列展览,保障85座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20多个陈列展览先后获全国“十大”陈列展览精品奖。
陕西文物资源十分丰富,多年来,各级财政投入大量资金保护珍贵文化遗产。下一步,省财政厅将积极争取中央政策资金支持,进一步夯实市县投入责任,建立省对市县文物保护转移支付制度;最大限度放开文博单位经营自主权,盘活文物资源,推进文旅深度融合发展;支持中华文明探源、中华文明精神标识等重点工程建设,提升文物综合利用效应;优化资金分配,强化绩效评价,整合资源,上下协同,共同推动我省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