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消费者协会、天津市消费者协会、河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联合发布团体标准《京津冀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规范》,对退货方式多样、退货条件明确、退货流程清晰、退货承诺践行、服务监督跟进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进一步完善售后服务体系。
这是全国首个针对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的区域性团体标准,旨在进一步提升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服务水平,持续提高京津冀区域消费环境安全度、经营者诚信度和消费者满意度。
《规范》为消费者设定了线下到店退货和线上平台退货两种退货服务方式,消费者也可在与经营者协商确认后选择其他退货服务方式,充分满足不同消费者的退货需要;明确了线下无理由退货时限不少于7日,列明了属于和不属于无理由退货的商品目录,并细化了商品完好性认定条件,尽可能减少退货歧义;着重对退货流程、处置要求、办理地点和人员等进行了梳理和规范,让消费者退货便捷、高效、无忧;明确了退货承诺告知的载体,以及退货公示的内容、方式等要求,更好地服务消费者。
业内人士表示,该《规范》的发布和实施填补了相关领域的空白,对于优化消费环境、提振消费信心、释放消费潜力具有指导意义和现实作用,有助于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在消费领域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