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廖福玲 通讯员陈敬)为推动我市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建设,进一步扩大企业年金制度覆盖范围,近日,赣州市出台《赣州市企业年金发展五年行动计划(2025—2029年)》,力争在2029年底前基本实现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全覆盖、民营企业“能建尽建”,全市企业年金覆盖率不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的目标任务,达到10%以上。
行动计划提出扩大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年金覆盖范围、加大企业年金政策支持力度、完善企业年金建立模式途径、优化企业年金服务等政策措施。
根据行动计划,符合条件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要及时建立企业年金,并逐步实现全员覆盖;推动各类民营企业特别是已上市和拟上市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企业及经营状况较好的中小微企业建立企业年金,探索建立赣州市人才企业年金;引导事业单位为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职工建立企业年金,鼓励社会组织建立企业年金,支持为劳务派遣人员建立企业年金。
行动计划明确,支持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管理合规的前提下,对已落实反担保措施且审核合格的建立企业年金的相关企业提供精准、优质的融资服务。用人单位按照国家税法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办法和标准,为本单位职工缴付的企业年金,可以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扣除。鼓励建立企业年金的用人单位依法依规参与政策购买服务等。
此外,在完善企业年金建立模式途径方面,行动计划提出,鼓励引导支持用人单位通过低标准起步,逐步扩大职工覆盖比例等方式建立企业年金。新建立企业年金的用人单位,企业年金个人账户建立时间不早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建立时间。建立企业年金后,用人单位可结合实际按规定适时调整缴费比例、中断缴费、恢复缴费、年金补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