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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商环境跑出“加速度”!《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3月1日起实施

发稿时间:2019-03-01 14:00:00 来源: 中国青年网

  中国青年网哈尔滨3月1日电 (杨海全)引人关注的《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从3月1号起在全省正式实施,这是黑龙江省第一部系统性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的法规,也标志着黑龙江省营商环境建设步入了法治化新轨道。

  新时代用钢牙啃硬骨头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高票通过

  黑龙江历来把狠抓发展环境作为推动全省经济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一项永不竣工的工程。去年2月22日,也就是春节后上班第一天,黑龙江省整顿作风优化营商环境大会召开。黑龙江省委书记张庆伟在会上强调,坚决打好整顿作风优化营商环境攻坚战。2018全国两会期间,作为代表的张庆伟在黑龙江代表团举行的“媒体开放日”活动上放出“狠话”,“新时代就要用钢牙啃硬骨头,没有退路,是‘毒瘤’就得动刀子。”

  “狠话”落地是实招。去年10月,黑龙江省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成立,下大力气解决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全面优化营商环境;11月,黑龙江省深化机关作风优化营商环境警示教育大会召开,剖析侵害群众利益、损害党和政府形象、破坏发展环境方面典型案例,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党员干部;全年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累计取消和下放行政权力2402项,各地各单位向社会发布“最多跑一次”事项75649项,“网上办”事项42719项,市县两级事项由96000余项归并整合为9300余项,“提速”十倍……

  黑龙江营商环境的持续改善,让企业和投资者投资龙江的兴趣日渐浓厚,市场对龙江发展的信心与日俱增。2018年黑龙江省民间固定资产投资预计增长10%左右。截至2018年底,黑龙江省市场主体达226.9万户,增长7.6%,新登记市场主体增长7.3%。

  今年的黑龙江《政府工作报告》也指出,将加大营商环境投诉举报查处力度,坚决查处破坏营商环境的人和事。政府要带头讲诚信,依法理旧账,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努力做到“办事不求人”。

  而作为今年两会的“重头戏”,《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高票获得通过。

  条例共7章63条,主要规范了行政权力运行,提高政务服务效能,打造高效透明的政务环境;维护市场良好秩序,打造公平竞争、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深入推进法治建设,打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加强监督保障,确保条例落实等方面内容。

  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时鹏远介绍,条例的制定,从立法层面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法律遵循,将为持续优化黑龙江省营商环境、实现高质量发展,推动龙江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起到重要的促进和保障作用。

  “新官必须理旧账”写入条例

  “这部条例在制定过程中有着与众不同的特殊经历,进一步彰显了特殊性、重要性。条例在经过两次常委会审议后,又再次提交省人代会审议表决通过,充分发扬民主,体现人民意志。”时鹏远说。

  更为引人关注的是,作为营商环境立法领域一个创新,条例明确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新官必须理旧账”。

  条例明确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新官必须理旧账”,要保持政策的连续和稳定,依法作出的规划、行政决定等不得随意改变;履行与市场主体签订的有效合同,兑现以会议纪要、文件等书面形式承诺的合法优惠条件,不得以政府换届、相关责任人调整或者当地政府政策调整等为由不履行、不兑现,或者迟延履行、迟延兑现;因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责任导致有效合同不能履行、承诺的合法优惠条件不能兑现,给市场主体造成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因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其他法定事由需要改变规划、行政决定以及合同约定、承诺的合法优惠条件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给市场主体造成损失的,应当予以相应补偿;财政资金支持、费用减免等方面的现有政策规定与原政策规定或者承诺的合法优惠条件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市场主体的原则执行。

  条例还进一步明确政府和有关部门如何与企业接触交往,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建立政企沟通机制,可以通过组织企业家座谈,邀请各行业企业家代表开展调研,参加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举办的座谈会、年会等活动方式听取有关企业和商会、协会意见建议,帮助企业解决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新官必须理旧账’‘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表述给我们企业吃了定心丸,让我们有困难有处找,有问题有解决的地方了,真是让我们放下包袱轻松上阵,也可以将精力和心思放在市场上,放在为龙江振兴发展上。”伏尔加庄园总经理韦敏芳说,条例的出台有温度,有力度,让民营企业家感到十分振奋,我们要放开手脚加油干!

  做好监督保障确保法规落地生根

  条例的出台,为黑龙江省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工作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对重塑营商新环境具有重要意义。黑龙江省委党校公共管理教研部副主任张超说,营商环境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在滚石上山、爬坡过坎的关键环节,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改革取向,围绕市场主体遇到的“痛点”“难点”“堵点”,把各项工作落实落细,不断增强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

  如何确保法规落地生根,对此条例也做了明确规定。在监督保障方面,明确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开展营商环境监督的工作方式、规定了营商环境年度目标考核以及营商环境评价结果的运用、规定应当设立营商环境监督测评点,建立特邀监督员制度,加强社会监督等。

  黑龙江省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副局长林维新介绍,今年是黑龙江省重塑营商新环境的开局之年,将对黑龙江省营商环境进行一次全面“体检”,找准群众最反感、市场主体最困扰、制约发展最突出的问题。“运用评价考核倒逼各级政府、各部门、各行业以抢跑赶超意识优化营商环境,力争用最短时间,使黑龙江营商环境跑出‘加速度’,跻身全国营商环境先进行列。”

  利企便民方面,黑龙江也有实招。以让企业和群众少跑腿,甚至不跑腿、好办事、不添堵为目标,以政务大数据共享交换为基本路径,加快推进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和省大数据中心建设,构建全省统一的“大平台、大数据、大系统”,形成政务服务“一张网”,变“群众跑腿”为“数据跑路”,加快实现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强有力的信息化支撑。

  同时,将实施招商引资项目促进监督。建立招商引资项目落地保障机制,加强跟踪服务的组织、协调和督办,及时协调解决企业在项目审批、要素保障和生产经营中的问题。推行“我帮办、我代办”工作机制,在项目审批过程中实现“商不见官”就能办成事、办好事。

  优化营商环境是一项系统工程,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永远在路上。“对损害营商环境的违规违法问题坚持‘零容忍’,谁损害了黑龙江的营商环境,谁就要为此而付出代价,无论涉及哪级干部一律问责到底,并进行公开曝光。”林维新说,营商环境局将加大对投诉举报案件的查处力度,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我有所为”,坚决纠正损害营商环境的行为,实现黑龙江省营商环境的实质性改善。

责任编辑:zy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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