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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立法鼓励用人单位协商确定利于照顾婴幼儿的弹性工作方式

发稿时间:2024-06-13 13:46:00 来源: 澎湃新闻

  鼓励用人单位制定有利于职工平衡工作、家庭关系的措施,协商确定有利于照顾婴幼儿的灵活休假和弹性工作方式;

  互联网平台经营者及其合作企业应合理确定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工作量、劳动强度和劳动报酬;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因工作原因遭受事故伤害的,依法承担职业伤害保障责任;

  职业学校毕业生在落户、参加公务员招录、参军入伍、企业事业单位招聘、工资定级、职务职级晋升、职称评聘以及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等方面,与同层次普通学校的毕业生享有平等机会……

  6月13日,《浙江日报》全文刊发了近日经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就业促进条例》。该《条例》将于7月起施行。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注意到,为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条例》从政策支持、创业扶持、就业服务、职业能力建设、就业援助、就业权益保护等方面作出规定。

  如针对大学生等初次创业者“ 想创业没有钱、有项目心里没有底、创业失败没人管” 等问题,《条例》明确县级以上政府应统筹规划建设小微企业创业基地、创业孵化基地、众创空间等创业平台,推动平台为创业人员提供创业指导、项目孵化、项目推介等服务。政府设立的创业平台应按规定减免创业人员的场地、设施设备使用等费用。符合条件的创业人员和小微企业可以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并按国家和省的规定享受贷款贴息等融资优惠政策。鼓励保险机构开发创业失败补偿类商业保险产品。

  就业服务方面,《条例》规定人社部门应将灵活就业人员纳入公共就业服务范围和职业技能评价体系,按规定提供职业介绍、职业培训、职业技能评价等服务。灵活就业人员可按规定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引导和鼓励保险机构针对灵活就业人员工作特点和意外伤害风险开发专项保险产品。

  技能人才培养是缓解结构性矛盾的关键举措,《条例》设专章强化发展技工教育、优化职业培训体系、提升劳动者职业技能、完善技能评价激励等举措,如支持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结合生产经营特点和实际需要,按规定自主开展技能人才评价。鼓励符合条件的高技能人才申报相应职称等。

  为解决好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问题,《条例》提出,县级以上政府应完善农民工就业支持政策,采取措施稳定和扩大农民工就业创业,将农民工纳入创业政策扶持范围,推动农民工逐步实现平等享受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落实平等就业、同工同酬制度。

  此外,《条例》对创造就业公平环境、消除就业歧视、 促进平等就业作出规定。如区域性、行业性工会组织可代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与平台企业或平台企业代表组织签订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协议,明确劳动定额标准、工时标准、奖惩办法、抽成比例、计件单价等规则和平台算法。技工学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技师班(预备技师班)的毕业生应分别视同中专、大专、本科学历毕业生,在落户、参加公务员招录、参军入伍、企业事业单位招聘、工资定级、职务职级晋升、职称评聘以及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等方面享受同等政策。

责任编辑:张亦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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