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深圳11月11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武欣中)营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圳又出新招。今天上午,深圳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深圳市行政执法监督码管理规定》(以下简称《管理规定》)新闻发布会,出台并实施全国首部以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形式出台的“扫码入企”制度文件。
发布会上,深圳市司法局局长蒋小文表示,出台《管理规定》的目的,是用制度为涉企执法行为“立规矩”,为企业发展“减负担”。《管理规定》强制“扫码入企”,这相当于给执法行为装上“电子眼”,使执法人员更加注重行为规范、言行文明,从源头杜绝“随意检查”“任性执法”,切实为企业松绑减负。
此次出台的《管理规定》共25条,构建起“一码统筹,企业、执法、监督三方协同”的执法监督体系,对“扫码入企”工作进行全面规范,有3个方面的核心亮点。
第一,“扫码”入企,规范执法行为全过程。《管理规定》要求,涉企执法必须登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若遇突发应急事件,或者不及时检查可能导致证据损毁灭失等特殊情况,执法人员可先行检查,但在离企前须补充扫码。
第二,“用码”监督,畅通企业监督直通车。《管理规定》赋予企业三项关键权利:实时查询权、评价权、投诉权,对不规范行为可一键投诉。让企业从过去的“被动迎检”转变为“主动监督”,切实提升企业的话语权。
第三,“一码”集成,构建协同监督共同体。《管理规定》要求行政执法监督机构通过监督码系统实时分析检查数据,跟踪投诉处理情况,定期通报各单位工作成效。
据了解,2024年8月,深圳上线了全省首个行政执法监督码,并率先在龙华区、光明区等区试点推行“扫码入企”。截至目前,龙华区涉企行政检查次数同比下降45.47%,光明区入企次数由21301次减少至8741次,频次下降59%。
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武欣中来源:中国青年报
2025年11月12日 07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