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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经开区人民法院:把庭审“搬进”校园

发稿时间:2023-10-31 08:30:00 来源: 赣南日报

  本报讯 (罗芳)10月26日,赣州经开区人民法院把公开庭审“搬进”江西环境工程职业学院,在通讯与信息学院学术报告厅审理了杨某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一案,让100余名在校大学生“沉浸式”体验庭审,“零距离”感受法律威严。

  本案中,网络上有一陌生人通过QQ添加被告人杨某某,问被告人杨某某是否有银行卡做POS机业务,并承诺事成之后可以给被告人杨某某15000元。在利益的驱使下,被告人杨某某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将自己名下的信用社储蓄卡交给对方,为犯罪分子实施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提供了工具,并于当晚收到了15000元。

  庭审中,法庭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了法庭调查,组织控辩双方进行了举证、质证。被告人杨某某当庭表示认罪认罚。

  庭审结束后,审判员丁娟结合本案情况,当庭以案释法。丁娟围绕常见的相关犯罪行为、原因分析、如何预防等方面进行了讲解,提醒同学们应当提高法律意识,切勿将自己的银行卡出借给他人,以免被不法分子利用,触犯法律,害人害己。此次巡回法庭进校园活动,起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进一步增强了学生的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

责任编辑:邓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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