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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大余:积极强化景区民宿“大本营”功能

发稿时间:2023-11-24 01:11:00 来源: 赣南日报

  本报讯 (廖君福 叶际江)“住在舒心的农家旅馆,有着更多的时间欣赏大余‘第一高峰’天华山的原生态美景,探视神秘的东庄玉扣纸造纸作坊,领略纯粹的畲乡风情……”11月20日,来自湖南省汝城县的游客郭女士在游览大余县天华山风景区时说道。江西省大余县以民宿建设强化巩固景区景点“根据地”“大本营”功能,以民宿产业推进文旅产业发展,实现文旅发展、农产品外销、助民增收“一石三鸟”。

  大余县切实把握“民的生活,宿的空间”理念,大力发展民宿产业,围绕自然景观、河流湖泊、田园风光、民俗文化等,因物因势造景,让民宿有温度、有故事、有情怀、有艺术。为此,该县出台了《大余县民宿管理办法(试行)》《大余县“美丽宜居与活力乡村(+民宿)”联动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方案》等文件,在资金奖补、配套设施用地、税费减免等方面落实扶持政策,支持民宿经济与乡村振兴紧密衔接。如对新获评的甲级、乙级旅游民宿,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40万元、20万元。依托丫山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南方红军三年游击战争纪念馆等重量级景区及全县46个乡村旅游点等丰富旅游资源,结合全国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乡村全面振兴“三个十”攻坚行动,让民宿“活”起来,向着“美丽经济”转化发展。为提高民宿发展积极性、民宿抗风险能力等,大余县在发展模式、营销方式和增收机制等方面进行大胆探索,走出了一条“三变三金”的民宿富民新路子:即“村民变员工、员工变股东、股东变老板”,当地村民足不出村就能实现“民宿务工拿薪金,资源入股得股金,房地租赁收租金”。村民变员工,民宿务工得薪金。

  目前该县民宿(企业)可吸纳1200余人就业,大多是周边的村民,人均年收入可达30000元。鼓励、引导村民以资金、技术、资源等形式入股民宿(企业)。如,丫山花海客栈是由54名村民和员工以每股1000元的方式众筹而成,共筹资72万元,年底分红人均超过3000元。股东变老板,农资流转得租金。民宿企业与村民签订租赁合同,农户可获得每年每亩600-900元不等的土地、林地租金。在租赁合同期内,每户居民可固定得到600元/月的无风险经营保障金,户均增收2000元左右。民宿产业的发展还为农产品销售开辟了新渠道。民宿成为特色农产品的展示平台、直播平台、带货平台和销售场地,在拓宽民宿产业链的同时,助力农民丰收、增收。据悉,仅今年1至10月,该县通过民宿平台累计销售农产品达2.86亿元。目前,该县有旅游民宿(含农家旅馆)89家,总床位1020张。今年春节、五一、中秋、国庆等节点,全县民宿入住率达90.18%。

责任编辑:邓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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