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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经开区:加强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外”监督

发稿时间:2024-03-25 09:11:00 来源: 萍乡日报

  本报讯(黄辉)“作为一名乡镇纪检监察干部,不管是八小时内,还是八小时外,都要做到表里如一,始终以高标准、严要求规范自己,时刻展现纪检监察干部形象。”萍乡经开区福田镇监察室副主任宋道伟在学习《萍乡经开区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外”监督管理规定》时深有感触地说。

  为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自身建设,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经开纪检铁军,日前,萍乡经开区纪检监察工委制定印发了《萍乡经开区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外”监督管理规定》,对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外”制定正负面清单,持续释放严的信号,扎实推进干部监督管理工作向纵深发展。

  《管理规定》遵循依纪依法、实事求是,权责一致、分级负责,强化预防、惩教结合的原则,明确“六个带头”“六个表率”,要求“六个严禁”。同时,通过报告个人事项、强化党内监督、加强内部监督、深化政治谈话、开展政治家访、注重社会监督等六项监督措施,保证干部监督管理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全面覆盖。

责任编辑:邓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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