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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大余:十只珍稀野生动物重返山林

发稿时间:2025-04-10 18:47:00 来源:赣南日报 中国青年网

  本报讯 (吴芳)春日的大余丫山云雾缭绕,一抹灵动的橘色身影轻快地飞向山林深处。“这是一只褐翅鸦鹃,是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我们和专业机构开展了联合救护,终于让它重回大自然的怀抱。”大余县人民法院法官高小凤望着远去的鸟儿,欣慰地说道。这场特殊的放归,正是该院创新陆生野生动物救护协作机制,积极参与“清网护鸟”行动的生动注脚。

  “野生动物是生态链的重要一环,任何破坏行为都将付出代价!”在一起非法狩猎案件的庭审中,法官高小凤说道。原来,2017年至2022年间,山民钟某明知禁猎规定,却仍通过非法渠道购置捕兽夹、电子报警器等工具,多次捕获黄麂(“三有”陆生野生动物)、白鹇(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等野生动物,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生态平衡。对此,大余县人民法院开出了双重“药方”:除判处钟某拘役四个月外,还责令其承担生态损害赔偿金8000元,并通过媒体公开致歉。“不仅要让被告人承担刑事责任,还要赔偿因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而造成的生态环境损失,这样才能更有效地震慑潜在的违法犯罪行为。”案件审结后,大余县人民法院立即委托赣州市南岭陆生野生动物收容救护和监测中心对该案开展救助、放归等生态修复工作。

  为让生态修复工作常态长效,大余县人民法院还联合该县林业局、赣州市南岭陆生野生动物收容救护和监测中心建立涉案陆生野生动物救护三方协作机制,在丫山旅游度假区设立生态修复项目野生动物放归基地,通过对野生动物实施救助、繁育、放归及其他替代修复举措,打破生态修复工作中司法执行与行政实施的衔接壁垒,打通从案件审理到生态修复的“最后一公里”。“过去判赔容易执行难,现在通过专业机构实施替代性修复,就像给受损生态‘输血’。”该机制施行一年多以来,该县已有10只珍稀野生动物重返山林,其中包括草鸮(xiāo)、凤头鹰、斑头鸺鹠(xiū liú)等珍贵物种,有力地提升了本地生态系统的多样性、稳定性。这一创新机制被写入《中国环境资源审判(2023)》。

责任编辑:张亦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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