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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章贡区实施阶段性申领失业补助金

发稿时间:2020-12-28 20:32:00 来源: 赣南日报

   本报讯 (钟鲤礼)为更好地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确保参保失业人员待遇应享尽享,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局日前根据失业保险保障扩围政策,决定实施阶段性申领失业补助金。

   据了解,申领失业补助金的适用对象是,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2020年3月至12月期间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参保失业人员是指,失业前所在单位为其办理了失业保险,现在处于失业状态),且必须同时满足三个条件即可申领失业补助金,一是未被用人单位招用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二是未办理个体经营、创办企业或民办非企业登记注册;三是无个税申报记录。

   失业补助金标准为每月1000元,按月发放,最长不超过6个月。失业补助金只能享受一次,不得跨县(区、市)重复申领享受,不得办理异地转迁申领。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不享受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不核减参保缴费年限。

   这项政策规定了停发失业补助金的情形:失业人员领取失业补助金期满,被用人单位招用并参保,办理个体经营、创办企业或民办非企业登记注册,死亡,入学,应征服兵役,移居境外,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被判刑收监执行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章贡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说,符合条件的章贡区参保人员可凭身份证或社保卡在江西省人社一体化综合信息系统或赣服通等相关网络渠道进行申领,或者到市民中心章贡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补助金申领时间到12月31日截止。

责任编辑:D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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