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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经开区:知假售假 男子销售假药获刑四年

发稿时间:2024-12-14 10:24:00 来源: 客家新闻网

  近日,赣州经开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销售假药案件。

  2021年至2023年期间,孙某在明知上游厂家生产的“补肾宝”系三无产品的情况下,仍然大量购进,通过在广州快递发货销售给各买家。至案发,孙某销售假药涉案金额共计约29万余元,获利约10万元。2023年年底孙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2024年6月被提起公诉。

  法院审理认为,孙某销售假药,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生产、销售、提供假药罪,孙某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宽处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四十七条、第五十二条、第六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第二百零一条之规定,判决孙某犯销售假药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0万元,追缴违法所得10万元。

  法官提醒,销售假药触犯刑法,要承担严重的法律后果。同时提醒广大消费者,网购需谨慎,购买商品一定要从正规厂家和渠道购买,切勿贪图小便宜。(阳艳红 叶霞)

责任编辑:邓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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