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网

地方

首页 >> 原创专区 >> 正文

从“村官”到“村霸” 男子雇人殴打村干部被判7年

发稿时间:2019-03-18 15:32:00 来源: 中国青年网

  中国青年网西安3月18日电(记者 代红玉)为发泄私愤、挟嫌报复,在2017年11月至2018年3月期间,周至县尚村镇临川寺村时任村支书王某某指使、雇用多名被告人持洋镐把、大刀、汽油,采取棍打、刀砍、火烧等方式对多名被害人的人身及财产进行侵害,严重破坏社会秩序,扰乱农村正常生产。 

    

  案件庭审现场。周至县法院供图 

  该案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后,西安市检察机关办理的首例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2018年3月28日,该系列暴力犯罪团伙的8名成员全部被抓获。2019年1月30日,经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宣判,原审判决定罪准确,维持原判,恶势力头目王某某终审获刑七年十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恶势力犯罪团伙寻衅滋事 先后5次施暴  

  王某某因选举问题,与村中几名受害人产生矛盾,便产生“教训”他们的想法。2017年10月的一天,王某某找到被告人王某,商量如何“教训”村委会主任李屾(化名)。王某便找来“打手”赵某金、赵某广和杨某以及同案的三名未成年人。 

  2017年11月3日晚8时许,王某伙同杨某等人手持洋镐把来到李屾家院内,将其腿部打伤,迅速驾车逃离。李屾被打后,王某某又找人“吓唬”村委会委员刘燊(化名)。2017年11月8日9时许,杨某等人各持洋镐把冲进刘燊家,将刘燊腿部打伤后逃离。同年11月,王某某指使王某到村民李辉(化名)家放火毁坏院中停放的车辆。 

  2018年3月,王某指使被告人赵某金再次殴打被害人李屾,并支付给赵某金11000元酬金。3月12日7时许该团伙冲进被害人家中,李屾躲进卧室,该伙人用脚踏、用刀砍了几下卧室门,听见李屾报警后,几人一起驾车逃离现场。 

  2018年5月4日,王某某等8人被周至县检察院批准逮捕,其中3名未成年人另案处理。 

  办案警方斗智斗勇 制造事故“引狼出洞” 

  周至县公安局刑警在案发当日接到报警后立即成立专案组,先后共有近40位刑警深入调查、取证,精心组织。周至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刑警汪鹤称,临川寺村当时监控摄像头匮乏,为找到该恶势力团伙的“根据地”,警方在可疑路段均安装了监控,通过监控记录判断,最终找到了该犯罪团伙的聚集地。 

  警方赶往此地后,看到案犯的车辆就停在路边,但车内无人。为“引狼出洞”,警方急中生智,制造了一起车辆剐蹭事故。犯罪嫌疑人闻讯赶来,警方随即抓获在场4名被告人,其余两名也在附近一举抓获。 

    

  案件庭审现场。 周至县法院供图 

  周至县检察院公诉部副部长张东龙,担任了此案的公诉人,他指出,以被告人王某某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自实施第一次犯罪活动后成员相对固定,其组织成员经常纠集在一起,共同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在尚村镇临川寺村多次实施犯罪活动,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属恶势力犯罪集团。 

  西安中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1月9日受理该案后,启动“七快”机制,经过阅卷,讯问各上诉人和原审被告人,听取各辩护人意见,进行认真评议。该恶势力团伙多次实施寻衅滋事、放火犯罪,扰乱社会生活秩序,已构成寻衅滋事罪和放火罪,其行为符合恶势力犯罪集团的认定标准,原审判决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遂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审判从严从快 犯罪嫌疑人无一缓刑 

  据周至县人民法院邢庭审判员闫雪娇介绍,根据两高两部所提出的扫黑除恶指导意见,由于本案中涉及恶势力犯罪,所以依据“从严”处罚的要求,无一人适用缓刑。2018年10月24日立案,仅用了26天时间“从快”审结了该案。 

  闫雪娇说,黑恶势力犯罪往往冲击的是整个法治环境,它不仅会对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公共秩序等造成极大损害,甚至会危害社会稳定。 

    

  案件庭审现场。 周至县法院供图 

  周至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刘智国表示,本案中作为恶势力犯罪集团首要分子的王某某,本是一名农村基层干部,但却不思为民谋利,反而为泄私愤,多次指使他人暴力伤害村民,从“村官”变为“村霸”。但正是案件的成功侦办,斩断了事态进一步恶化的势头,扼杀了恶势力团伙得利扩大的苗头,净化了基层治理环境。 

  周至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副大队长谢战齐提醒广大群众,可积极举报涉黑涉恶犯罪和“村霸”等突出问题,这将对在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中发挥重要的作用。 

责任编辑:zyy
加载更多新闻

关于我们联系我们广告服务人才招聘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 Youth.cn. 请发送qnb至10658000 订阅手机青年报

共青团中央主办 共青团中央网络影视中心承办 版权所有:中国青年网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5108号 京|ICP备11020872号-17 京公网安备1101050072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