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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召开服务民营企业发展新闻发布会

发稿时间:2019-01-12 13:40:00 来源: 中国青年网

  中国青年网呼和浩特1月12日电(记者 闫峰)1月11日,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召开服务民营企业发展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发布自治区司法厅服务民营企业的具体举措。自治区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毕力夫,党委委员、副厅长乔欣,副厅长贾莉出席发布会,党委委员、副厅长尤俊成主持发布会。

  据介绍,2018年12月,自治区司法厅出台了《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实施意见》,提出了服务民营企业17条意见,为自治区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创新创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充分保障自治区民营企业的高质量发展。

  发布会上,毕力夫介绍司法厅服务民营企业的相关情况。毕力夫表示,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研究部署服务民营企业工作,自治区司法厅在研究司法行政机关服务保障民营企业职能职责的基础上,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实施意见》17条,主要围绕减轻民营企业负担、解决民营企业发展难题、营造公平竞争环境、完善政策执行方式、保护企业合法权益等方面,提出了加快推动相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释,积极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毕力夫强调,在促进民营企业经济发展工作中,司法厅通过开展“法治体检”、巩固“法律顾问”制度和创新实现“家庭律师”的形式,积极服务民营企业。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关于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专项活动的通知》,建立了由律师、公证员组成的服务民营企业专项法律服务团,在全区范围内部署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专项活动。巩固律师担任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律师积极参与企业决策论证,提供法律咨询、权益保护等服务。

  毕力夫还介绍,内蒙古司法厅创新开展公证服务民营企业工作,提升公证服务水平;组织开展了对涉及民营经济发展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共清理涉及民营经济发展的政府规章拟废止3部,涉及民营经济发展的规范性文件61件;深入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提升民营企业的法治化管理水平。将法律进民营企业作为内蒙古“七五”普法的一项重要内容,组织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开展集中学法培训活动,全区3.2万名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进行了网络学习;做好矛盾调解和法律援助,加大法律保障力度。在环保、物业、劳动争议等矛盾纠纷多发的行业和领域建立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40余个,化解民营企业内部矛盾纠纷。

  在接下来促进民营企业经济发展工作上,自治区司法厅将充分运用信息化为民营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加强与工商联、妇联、统战部和各种商会、协会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完善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法规规章制度;全面清理不利于民营企业发展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推动创新监管模式和执法方式;加大法治宣传力度。

  发布会上,司法厅领导就相关问题回答了媒体记者的提问。

责任编辑:海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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