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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一女子作案10起诈骗41万余元被判九年

发稿时间:2019-07-23 08:52:00 来源: 中国青年网

  中国青年网石家庄7月23日电(记者 秦家宝)近日,石家庄桥西法院依法审理了一起诈骗案。

  90后女子黄某初中辍学在老家打工,2011年来到石家庄在某商场卖衣服,后来失业的她没想着找份工作,竟多次买东西逃单或以偿还信用卡、帮忙办贷款等为由实施诈骗,短短的一年里作案10起诈骗41万余元。

  2018年2月12日下午,黄某与一男子一起到水果店买水果,趁店主不注意逃单,并利用种种方法诈骗店主6700元。2018年2月9日,黄某还用类似的手法骗取了卖水果的袁某价值1500元的水果。

  2017年2月,以好友退彩礼钱为幌子 诈骗其好友的前男友谢某。通过各种手法诱骗谢某用支付宝分5次向黄某转了35400元。为了不引起谢某怀疑,黄某收到每笔钱后,都会给谢某发送支付宝转账给郭某的虚假截图。2017年6月,谢某向女友郭某询问退彩礼钱的事情进展,郭某称并没有这回事,二人才恍然大悟,知道被黄某骗了。于是谢某联系黄某让其还钱,黄某抵赖不过分两次还给谢某3800元,之后黄某便再无音信,谢某赶紧报了警。

  此外,2017年8月到2018年2月,黄某还先后以偿还他人借款、办理信用卡、做网贷、进货为由,骗取多人钱财,至案发,黄某实际诈骗金额已达41万余元,且已将骗款消费挥霍殆尽,被害人多次催要钱款,黄某均以各种理由推脱,避而不见。2018年2月28日,黄某被公安机关抓获。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黄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编造谎言,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黄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行为,依法从轻处罚。黄某当庭自愿认罪,赃款应予追缴。最后,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黄某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二十万;追缴被告人黄某非法所得并返还被害人。

责任编辑:耿立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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