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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新驱25条”解读(二):鼓励发展加工贸易

发稿时间:2022-02-25 14:31:00 来源: 中国青年网

  中国青年网哈尔滨2月25日电 2020年6月,哈尔滨新区发布《中国(黑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哈尔滨片区关于加强对外开放深化改革创新的若干政策措施》(又称“新驱25条”),全力加快中国(黑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哈尔滨片区建设,着力破解高质量发展中遇到的难点问题,进一步聚企业、聚人才、聚外资、聚产业。近日,哈尔滨新区对“新驱25条”进行了政策解读。 

  “新驱25条”的第二条是鼓励发展加工贸易:对片区内进出口加工贸易企业新建、改扩建项目,按项目投资额的2%给予投资奖励,最高奖励500万元。对加工贸易企业设备更新、科技成果转化、产品升级换代、发展新兴产业等技术改造项目建设,按项目投资额的10%给予补助,最高补助200万元。 

  适用对象:在哈尔滨新区报关进出口的加工贸易企业。 

  加工贸易指企业进口全部或者部分原辅材料、零部件、元器件、包装物料,经加工或装配后,将制成品复出口的经营活动,包括进料加工、来料加工。新引进加工贸易企业新建项目需经招商部门认定,存量加工贸易企业新建、改扩建项目需经工信科技部门认定。加工贸易企业设备更新、科技成果转化、产品升级换代、发展新兴产业等技术改造需经工信科技部门认定。 

  资助标准: 

  1. 加工贸易企业新建、改扩建项目,按项目投资额的2%给予投资奖励,最高奖励500万元。 

  2. 加工贸易企业设备更新、科技成果转化、产品升级换代、 发展新兴产业等技术改造项目建设,按项目投资额的10%给予补助,最高补助200万元。 

  申报材料: 

  1. 统计部门出具的投资入统证明; 

  2. 支付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3.其他相关材料。 

  兑现流程: 

  由政策兑现中心收取申报材料并对要件的齐全性进行初审; 

  1. 资格审核,由片区管理局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和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对申请对象的资料进行审核; 

  2. 由片区管理局提请相关会议进行审定; 

  3.结果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4.区财政局根据审定结果拨付资金。 

  兑现时间: 

  按季度兑现,年末统一结算。 

  责任单位: 

   中国(黑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哈尔滨片区管理局。 

  (张喆) 

责任编辑:张亦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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