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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将选任220名省级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

发稿时间:2022-03-22 17:00:00 来源: 中国青年网

  中国青年网哈尔滨3月22日电(记者 张心觉)黑龙江省司法厅厅长崔永洪在今天下午举办的“人民监督员换届选任”新闻发布会上介绍,即日起该省将选任220名省级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他介绍,人民监督员每届任期五年,本届273名省级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现已届满。 

人民监督员换届选任新闻发布会。谢景强 摄 

  据悉,人民监督员制度是对检察机关检察权实行监督的制度,是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司法、监督司法的重要形式。人民监督员通过特定程序选任,代表人民群众,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独立公正地对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进行监督,依法行使监督权受法律保护。 

  黑龙江省司法厅副厅长刘勇介绍,在这次换届选任工作中,人民群众在规定的时限内,可以通过个人申请、单位和组织推荐两种方式参与报名。经资格审查、确定候选人、组织考察、公示等程序,确定省级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人选后,将向社会公布名单。 

  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杜学毅表示,随着我国司法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检察机关职能发生重大调整,人民监督员的工作职责也相应发生改变。2019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将检察机关“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部纳入人民监督员监督范围。 

  人民监督员高质效履职,对促进检察机关不断改进办案工作,推动新时代检察工作创新发展,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检察机关主要采取三项措施,提升人民监督员的监督质效。一是加强学习培训,不断提高人民监督员的履职能力和水平。二是加大监督力度,不断增加人民监督员参与监督实践的覆盖面和频次。三是强化履职保障,确保人民监督员全面了解、深入监督检察办案活动。 

  据了解,截至2021年年底,黑龙江省在任人民监督员共1284名。根据检察机关的工作需要,全省司法行政机关已从人民监督员信息库中随机抽选了5073人次,参加了2888件次监督活动,有力推动了检务公开,促进了司法民主,不断提高检察工作透明度和司法公信力。 

责任编辑:张亦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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