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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大收费 重复收费 多收费 佳木斯中心医院违规收费35万元被罚

发稿时间:2022-06-09 09:54:00 来源: 中国青年网

  中国青年网哈尔滨6月9日电(记者 夏烯然)近日,信用中国(黑龙江)发布行政处罚信息,佳木斯市中心医院因扩大收费范围、多收检查费用和重复收费共计352044.70元,被处罚款105613.41元,并责令将多收费用退还消费者。 

  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到信用中国(黑龙江)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佳木斯市中心医院自2020年1月1日至12月 31日期间,违反了佳木斯市医疗保障局、佳木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文件《佳木斯市取消公立医院医用耗材加成同步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的通知》和《佳木斯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目录(2019版)》中规定的医疗服务项目、标准收费。 

  其中,扩大收费范围共收取住院患者健康咨询费146226元(2元/次),健康咨询费是预防保健项目,应由医疗保健机构门诊收取;超出政府指导价浮动幅度收取常规心电图检查费,常规心电图检查费用应收18元,实收40元,共多收9054人次199188元;重复收取《佳木斯地区公立医院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目录》中对于项目应提供的不得另行收费的服务、医用消耗品及卫生材料费用6630.70元,共多收识别带1563元(1元/次),婴儿识别带601元(1元/次)、手腕标识带630元(1.5元/次)、鞋套60.3元(0.3元/次)、纱布3776.40元(1.8元/块)。 

  处罚机关佳木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佳木斯市中心医院扩大收费范围收取住院患者健康咨询费、超出政府指导价浮动幅度收取常规心电图检查费和重复收取不得另行收费的服务、医用消耗品及卫生材料费用存在致使消费者多付价款的情形,三项合计收费352044.70元。 

  根据《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的相关规定,佳木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佳木斯市中心医院对其多收价款352044.70元限期退还给消费者,逾期无法清退或没有退完的予以没收,最终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348920元,并处违法所得0.3倍的罚款105613.41元。 

  资料显示,佳木斯市中心医院是黑龙江省东部地区集医疗、科研、教学、预防、保健、康复于一体的大型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年门诊量74.1万人次,住院患者量7.1万人次,患者手术量2.3万例。 

责任编辑:张亦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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