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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一男子销售假冒茅台酒被判刑10个月

发稿时间:2021-04-26 16:33:00 来源: 中国青年网

  中国青年网哈尔滨4月26日电 在自家经营的烟酒店内,竟然多次出售假冒的飞天茅台酒,获利数万元,最终被法院判刑十个月,缓刑一年。4月26日,黑龙江省检察院公布了这起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案。 

  2018年12月20日,卢某某在其经营的哈尔滨市松北区某某烟酒店内,以2.1万元的价格销售给潘某某“53度飞天茅台酒”两箱。2019年3月18日,卢某某再次以3.6万元的价格销售给郝某某“53度飞天茅台酒”三箱。经鉴定,卢某某销售的五箱“飞天茅台酒”均为假冒注册商标的产品。 

  松北公安分局侦查终结后,以卢某某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于2020年3月23日移送松北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松北区检察院于当年3月27日以卢某某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罪向松北区法院提起公诉。2020年4月10日,松北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采纳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被告人卢某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万元。一审宣判后,卢某某未提出上诉,判决已生效。 

  黑龙江省检察机关介绍,卢某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的行为侵犯了企业的知识产权,同时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检察机关加大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打击力度,在优化营商环境中更好地发挥作用,保护企业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同时,检察机关延伸办案职能,在办理案件过程中,松北区检察院发现松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存在监督管理漏洞问题,于2020年11月23日依法向其制发了检察建议,该单位已回函采纳。(张喆) 

责任编辑:张亦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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