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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启动在办理非正常死亡案(事)件中推动社会救助工作机制

发稿时间:2023-09-04 10:53:00 来源: 中国青年网

  中国青年网太原9月4日电(记者 王子瑞)9月1日,山西省在办理非正常死亡案(事)件中推动社会救助工作机制启动部署电视电话会议召开,明确山西省办理非正常死亡案(事)件中推动社会救助工作机制正式启动。 

 

会议现场。苏洁瑜 摄 

  据悉,8月17日,山西省公安厅联合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民政厅、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西省乡村振兴局等部门印发了《关于在办理非正常死亡案(事)件中推动社会救助工作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明确非正常死亡人员具体指公民因生理健康原因自然死亡以外的,依法需要公安机关查明死亡性质的刑事命案、交通事故、自杀、意外等案(事)件中的死亡人员。 

  《意见》提出,以公安机关办理非正常死亡案(事)件为切入点,构建司法救助、社会救助、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紧密衔接、优势互补、协同发力的工作格局,进一步统筹救助资源、增强兜底功能,全面形成对非正常死亡案(事)件当事人家庭基本生活救助保障的合力,提升基层治理能力,预防化解社会矛盾风险。 

  《意见》提出完善综合协同救助帮扶工作机制,实现救助关口有效前移、救助资源充分利用、多元救助综合发力,切实解决群众实际困难。公安机关发挥信息前端优势,及时发现救助线索,联络相关社会救助部门,开启救助保障机制。社会救助相关部门、乡村振兴部门对公安机关推送的信息进行完善核实,为拟救助人员提供政策指导,帮助收集申报资料,受理并审批救助申请。 

  《意见》分为救助启动、实地走访、信息推送、实施救助、结果反馈、跟踪回访六个环节。公安机关在办理非正常死亡案(事)件中,确认当事人基本信息后,组织开展实地走访,详细了解教育、养老、医疗、就业、住房、心理健康等实际状况,对符合规定的分类送达属地社会救助相关部门,农村人口同步推送乡村振兴部门。   

 

会议现场。刘依畅 摄 

  据介绍,山西省公安厅还开展了全省近三年非正常死亡案(事)件家庭生活状况和救助情况的基础调研,基本掌握非正常死亡案(事)件处置和救助工作中引发社会矛盾、发生次生危害的风险隐患点。 

责任编辑:张亦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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