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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落实税费优惠政策 服务民营企业“全生命周期”

发稿时间:2023-11-29 16:20:00 来源: 中国青年网

  中国青年网哈尔滨11月29日电(见习记者 张心觉 记者 张亚云)11月29日,中共黑龙江省委宣传部、黑龙江省政府新闻办主办的“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 奋力开创黑龙江高质量发展可持续振兴新局面”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举行第四场,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王跃伟介绍了黑龙江省落实税费优惠政策情况。 

新闻发布会现场。刘心杨 摄 

  黑龙江省税务部门聚焦服务科技创新发展,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为科技创新企业发展注入活力。今年1-9月,共有1408户企业享受研发费加计扣除优惠政策,研发费加计扣除金额为48.14亿元,减免企业所得税12.04亿元。制定涉农税费优惠政策,将牲畜屠宰等3个行业一般纳税人,纳入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范围。今年1-10月,共有5132户企业享受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农民专业合作社免征增值税、农业生产资料免征增值税等政策,合计免征增值税5.32亿元。2859户企业享受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所得减免征收企业所得税政策,免征企业所得税26.2亿元。 

  黑龙江省以推进“税路通”品牌建设为契机,落实落细出口退税、国际税收避免双重征税、企业境外所得抵免等政策,减轻企业税收负担。税务部门与商务厅、海关三方协同联动,实现了出口退税申报、受理、审核、退库“全程网上办”。今年1-10月,全省共有1036户出口企业申报出口退税业务,累计办理出口退(免)税额29.94亿元,同比增长34.3%,有效助力了黑龙江省稳外资促外贸。 

  在服务民营企业方面,黑龙江省税务部门积极推进智税赋能,连续第十年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分5批次推出114条便民办税缴费措施,并围绕民营企业初创、成长、成熟、衰退四个阶段,制定了服务民营企业“全生命周期”22条措施。 

  推行“首次服务”模式和“容缺办理”服务,对初创期民营经济市场主体能够享受的税费优惠政策实施精细化宣传,对符合条件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个体工商户和特殊群体创业或者吸纳特殊群体创业可享受的税费优惠政策进行针对性辅导。发挥税收大数据作用,帮助企业牵线搭桥,今年1-10月,为16个项目成功匹配上下游供需资源,累计成交金额达1.73亿元。优化银税信用信息共享方式,深化“银税互动”,今年1-10月,全省累计发放“银税互动”贷款167亿元,同比增长95.12%。 

  同时,税务部门大力推动智慧税务建设,创新推广“数字坐席、智能审核”服务,11项高频网办业务实现全天候全流程自主判断、自行录入、自动办结,累计成功办结业务18万余笔,单笔业务平均办理时间缩短至2分钟以内。运用税收大数据开展涉税风险智能分析,向企业推送涉税检测报告,提醒企业及时更正轻微违规违法行为,消除涉税风险隐患,帮助企业合规经营。大力创建“枫桥式”税务分局(所),畅通企业权益保障通道,帮助企业纾难解困。 

责任编辑:张亦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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