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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爆破致2死 陕西潼关一金矿透水事故调查报告公布

发稿时间:2026-04-21 14:03:00 来源: 中国青年网

  中国青年网讯(记者 代红玉 见习记者 张瑶)近日,陕西省渭南市应急管理局发布《潼关县太洲矿业有限责任公司“11·7”一般透水事故调查报告》(下称《报告》),对外公布2025年11月7日发生在潼关县太洲矿业蒿岔峪PD68副井透水事故的调查详情。该事故造成井下11名工人遇险,其中9人安全升井,2人遇难,直接经济损失431.5万元。 

渭南市应急管理局官网截图 

  2025年11月6日18时,PD68坑口项目部经理高塬安排班长王飞带领10名工人下井作业。11月7日4时30分许,朱某星(死者)、李某坤2名工人打完爆破钻孔并完成炸药和雷管安装工作,于斜井500米1#平巷158米处实施启爆。起爆后不到1分钟,作业现场断电,同时强大水气流冲击波将巷道左帮站立的李叶坤冲出4m倒在斜坡道上方,将背向来水方向的朱纯星(死者)冲到斜坡底后失联。岳立红(死者)驾驶三轮车向斜坡道溜眼处运渣时,被透水急流冲倒失联。 

  听到爆破声4分钟左右,班长王飞见岳立红(死者)运渣未返回,即向斜坡道方向去查看,行走20m发现水流沿巷道急速涌来,立即带领其余6人向连接PD58坑口的天井逃生,6时40分左右从PD58坑口安全升井。 

  应急评估认定,太洲矿业11月7日5时34分接报后,7时17分向潼关县应急管理局报告事故情况,事故信息报送存在迟报。太洲矿业在矿山专业救护队赶到事故现场前,虽然组织人员下井开展搜救失联人员工作,但由于现场情况复杂,该公司应急救援队伍缺乏实战经验,应急救援物资配备不齐,应急救援能力不足,应急救援进展缓慢。 

  《报告》显示,故发生地点位于PD68副井主巷斜井500米1#平巷158米处,不在《陕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潼关县太洲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嵩岔峪甘斜凹西坡金矿6万吨/年地下开采扩建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的批复》(陕应急批复〔2024〕103号)的批复范围。2025年3月8日,渭南市应急管理局检查发现此区域违规施工,下达停止施工执法文书责令停工整改。2025年11月1日开始,PD68项目部在该区域擅自施工,截止2025年11月6日白班结束岩脉探巷总进尺100m。 

透水后遇难人员分布示意图 

  《报告》显示,事故直接原因是太洲矿业违规爆破引发老空水透水,间接原因则指向多方。其中,太洲矿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未落实,未认真开展隐患排查和风险分级管控双重预防机制工作,未全面开展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未严格落实外包施工队安全管理规定,对外包施工队违规作业失察。陕西昌厚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管理不到位,新入职员工三级教育培训走过场,对PD68项目部违规生产行为失察失管,未严格执行探放水作业规定,超设计范围违规进行探掘作业,由不具备爆破资质的人员实施爆破作业;陕西秦安百顺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对太洲矿业爆破作业项目部管理不到位,涉爆人员未按规定实施爆破作业,擅自将民爆物品交由不具备爆破资质的人员违规爆破作业。 

  此外,行业监管部门未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对“两办意见”“八条硬措施”等重要文件学习贯彻落实不深入,对非煤矿山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落实不到位,对安全风险评估及日常监督检查不细致,对整治、评估及检查出的隐患整改指导、督促、跟踪不力。 

  依据《报告》,相关责任单位与人员被做出处理建议。对潼关县太洲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陕西昌厚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由渭南市应急管理局依法给予行政处罚;陕西秦安百顺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由公安部门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处理;潼关县黄金产业发展中心、潼关县应急管理局、潼关县公安局被责令向潼关县人民政府作出书面检查,潼关县人民政府被责令向渭南市人民政府作出书面检查。 

责任编辑:张亦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