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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高利贷、组织卖淫……黑社会头目被判18年

发稿时间:2019-03-19 19:28:00 来源: 中国青年网

  中国青年网西安3月19日电(记者 代红玉)黑恶势力以暴力威胁、强取豪夺,欺压百姓,妄图建立他们的“地盘”。2018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西安市临潼区公检法通力合作,打掉了一个“无恶不作”的黑社会犯罪集团。其中,被告人张宏伟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组织卖淫罪,非法拘禁罪,开设赌场罪,决定执行其有期徒刑18年,没收财产10万元,并处罚金5.5万元。 

  

2018年8月28日张宏伟案二审宣判。临潼区人民法院供图 

  “黑老大”带领犯罪集团 终陷深渊 

  经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张宏伟自2009年以放高利贷谋利。2013年3月,因陕西省煤炭疗养院天河玉浪水疗中心原老板欠债无力偿还,将其经营的天河玉浪水疗中心顶给张宏伟以抵债务。至此,张宏伟在继续放高利贷的同时,开始经营煤疗水疗中心。2014年4月,被告人张宏伟、龚红红经预谋在临潼区煤疗天河玉浪水疗中心招募、容留妇女开始从事组织卖淫活动。 

  在非法经营期间,张宏伟以亲缘、同乡等为纽带,通过他人介绍、成员推荐等形式,先后吸纳其他被告人加入,并安排他们负责该水疗中心的各项事务。同时,张宏伟在管理过程中,形成一定的规章制度,要求上述成员严格遵守。 

  在放高利贷过程中,为实现利益最大化,其组织成员打压同行,实施持械聚众斗殴一起,迫使其他人员不敢与之对抗。仅在2015年11月至2015年12月底短短两个月时间,该组织及其成员为自己和他人索要债务,就先后疯狂非法拘禁四人。 

  以张宏伟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为获取非法利益,利用其开设的天河玉浪水疗中心作为据点,以组织卖淫和放高利贷为主要获利方式,攫取巨额财富。经公安机关侦查,至案发,张宏伟放高利贷尚有1680万元未收回,有600万元购买地皮一块,有登记于张宏伟及其妻名下的车辆6台。  

  公检法“三长”办案  犯罪头目被判18年 

  在公安部和陕西省、西安市公安机关的协调指挥下,一场追捕张某伟黑社会集团的行动全面展开。16名黑社会组织骨干分子和违法犯罪人员分别在西安、咸阳等地落网,并被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 

  该案办案警方、检察官、法官从接案到审理,“三长”联合办案,深挖彻查,周密部署。联合专案组经过几个月不分昼夜的艰苦调查,形成250页判决书、24本卷宗、57张光盘,40个小时的审判,这对临潼区人民法院来说前所未有。 

  

临潼区人民法院院长王佑勋检查基层扫黑除恶工作台账。临潼区人民法院供图 

  “该团伙组织特征明显,属黑恶势力团伙。” 法官表示,该团伙层级分明、人员结构稳定、分工明确。经济特征体现在通过组织卖淫、放高利贷方式攫取巨额财富,并将该收入用于购买车辆、购置土地,发放部分成员工资、奖励,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和维系组织的存续发展提供经济支撑。 

  该组织同时具备黑恶势力犯罪团伙的行为特征,在被告人张宏伟指使、安排下,该组织在西安市临潼区煤炭疗养院实施了组织或协助组织卖淫、非法拘禁、开设赌场犯罪活动;在西安市临潼区万元年路天祥茶楼门前实施聚众斗殴犯罪活动;在西安市临潼区领唱KTV实施违法事件,破坏了正常的社会秩序,造成重大恶劣的社会影响,具备明显的危害性特征。 

  案件经过临潼区人民法院一审、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终审判处被告人张某伟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组织卖淫罪,非法拘禁罪,开设赌场罪,决定执行其有期徒刑18年,没收财产10万元,并处罚金5.5万元。其余被告人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龚红红、孙美涛、张伟、王欣宽、陈立新、田姚钱等人有期徒刑14年到4年不等,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到1.5万元不等。 

  至此以张某伟为首的黑社会犯罪集团宣告彻底覆灭,西安中院对该黑社会组织犯罪团伙的公开宣判,有力地打击了当地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嚣张气焰,净化了社会环境,增强了群众安全感。 

责任编辑:zy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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