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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首例!男子醉驾遇查袭击交警被立案侦查

发稿时间:2021-03-08 13:59:00 来源: 中国青年网

  中国青年网哈尔滨3月8日电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正式施行。其中“袭警罪”的单独设立不仅更好地保护了警察的合法权益,也切实地维护了国家法律权威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3月4日,哈尔滨一名醉驾男子因撕扯、踢踹执勤交警被平房公安分局以袭警罪进行立案侦查,他也成为“袭警罪”入刑后的黑龙江的第一人。 

  

 男子涉嫌袭警被立案侦查。哈尔滨交警支队供图 

  4日23时许,交警平房大队民警张泽南等人在新疆三道街沿线检查一辆车号为黑AYF61*号车辆时,发现车厢内酒精气味浓重,且驾驶人舒某光神情恍惚、情绪异常亢奋,酒驾嫌疑较重。交警在准备对其进行呼吸式酒精检测时,该人拒不配合,并多次出现辱骂、威胁、撕扯、推搡、踢踹交警的恶劣行为,时间长达20多分钟,严重阻碍交警正常执法。 

  执勤交警拨打110报警电话后,新疆街派出所民警将舒某光带至办案中心。后由公安医院人员对该人进行抽血检验,其酒精含量为168.11mg/100ml,达到醉驾标准。舒某光被约束至酒醒后对自己的行为供认不讳。据其交代,当晚他与家人在烧烤店中喝了7、8瓶啤酒后,在侥幸心理的作用下驾车回家,遇交警检查后为逃避处罚发生了一系列不冷静的行为。 

  目前,舒某光因涉嫌袭警罪和危险驾驶罪两项罪名已被采取强制措施,将面临合并处罚的严重后果,仅袭警罪至多就可判处三年的有期徒刑。目前,该起案件已被公安机关立案调查,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姜文鑫) 

责任编辑:张亦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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